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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患癌网上发起捐款钱到人却走了善款咋办_dxb.120ask.com

时间:2018-04-11 09:15:57

去年10月,宜宾市江安县一名老师李航被查出身患肝癌,住院三月后,用尽积蓄的李航一家求助于公益组织春苗助学中心(以下简称:春苗助学)希望获得帮助。今年2月1日,爱心网友为李航捐助善款9万余元,但不幸的是李航因为病重已于1月29日去世。钱到了,人走了,善款却成为李航家属和春苗助学很近十分焦心的事情。今日,记者从春苗助学负责人罗耀奎处了解到,经过一段时间的内部讨论,以及和捐助发起方的沟通并取得其同意,并综合律师意见,很终决定将善款交付李航家属,用于承担李航治病期间的治疗费、家中老人的赡养以及李航女儿的抚养费用。

李航生前化疗后在家休息

江安一语文老师患癌 一家痛失顶梁柱

李航是江安县*一初级中学的一名老师,从2003年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学校从事语文教学至今。2015年10月李航因腹部胀痛入院检查,不幸被查出患上肝癌且已经错过手术切除的机会。作为家庭顶梁柱的李航,被这个晴天霹雳的消息瞬间击倒。

据了解,35岁的李航家里本有四口人,上有一个60多岁且身患高血压并于2012年做过心脏搭桥手术的母亲需要赡养,下有还在上小学三年级的女儿需要抚养。而妻子又没有固定工作,李航的工资是家中主要的经济来源。

为了给李航治病,李航一家前后花去7万元,加上之前母亲手术时向亲戚借的六万多元还未还清,总共欠下了十万元左右的债务。

万般无奈之下,李航一家开始求助于慈善机构。今年1月,经共青团江安县委推荐,李航的情况被送到了春苗助学。“1月重庆治疗癫痫病专业医院的时候经当地团委的推荐,我们晓得了李老师的情况。后来我们派志愿者对李老师的情况进行了核实,证实他的确身患肝癌,而且家庭情况比较困难,随后我们就决定帮助他。”春苗助学公益组织负责人罗耀奎告诉记者。

随后,罗耀奎和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上海联劝)取得联系,并将李航的情况和对方进行了沟通,在支付宝公益平台上发起了众筹救治患癌老师的公益捐助活动。

李航生前在医院接受治疗

网友捐助9万刚到位人已去世,钱怎么办?

李航的妻子刘小平告诉记者:“老公李航是一个非常好的人,对家、对父母、对孩子、对我都非常照顾,他就是我们家的顶梁柱,他一倒下我们家就像倒了一座山一样。”自从李航患病以来,刘小平跑上跑下,为了给老公治病,想尽了各种办法。

1月28日,帮助患癌老师的公益捐助活动由上海联劝发布上线,目标金额为91500元。据罗耀奎介绍,由于春苗助学没有相关发起捐赠捐助的资质,治疗癫痫手术要多少钱所以只有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基金会帮助发起网上募捐活动。按照流程,发起募捐活动后,在一定的时间里收集爱心网友的善款,然后将收集到的善款扣除少部分的管理费,再将善款打给春苗助学公益组织,由春苗助学来负责执行。

2月1日,活动顺利结束,共筹集到96000余元的善款。但不幸的是,李航老师因为病情严重,在捐款进行的同时,已于1月29日去世。

“本来是想借这笔钱好好给李老师看病,哪知道李老师就这样去世了。”罗耀奎对李老师的去世感到非常可惜,也对没有及时的帮助到李老师而非常遗憾。

李航去世一段时间后,善款随后也打到了春苗助学的账户上,对于这笔钱怎么办,罗耀奎思索了好几天:“按理说这笔钱爱心人士捐助专为给李老师治病的,现在李老师不在了,善款的对象已经不存在了,这笔钱可以退回给捐赠人。”

据了解,96000余元善款由5828名天南地北的爱心网友捐助,如果要一笔笔退回,操作难度较大。罗耀奎表示:“为了这件事我们咨询了律师的意见,也多方采纳了大众的意见和建议,有的建议退给捐助人、有的建议将善款用于同类的患病者、还有的建议还是将善款发给李航的家属。根据李老师的家庭情况,我们更倾向于能将善款给李老师的家属,但这必须要和发起方上海联劝和捐赠人进行协商。”

刘小平则希望能将这笔善款发给家属,“老公虽然走了,但还有孩子和老人需要照顾,加上为老公治病欠下的外债,我们家庭的确需要帮助。”

所获荣誉

善款去向确定:两日后发放给家属

23日下午,记者从罗耀奎处了解到,经过春苗助学和上海联劝的沟通协调,善款的去向很终确定,将于两日后将账上的9200余元善款发放给李航的家属刘小平。

罗耀奎表示:“我们是执行方,这笔钱经过和发起方的沟通并取得他们的同意,很终决定还是发给成年癫痫发作的症状李航的家属,分成三部分用于承担李航治病期间的治疗费、家中老人的赡养以及李航女儿的抚养费用。”

刘小平也得到了通知,知道两日后就可以领到爱心人士的善款:“这笔钱对我们家庭来说意义重大,非常感谢众多的爱心人士,也非常感谢公益组织的志愿者们女性癫痫症状,李航虽然走了,但他要是知道这个结果,也会感到欣慰的。”

律师观点:要改变用途应征得捐赠人同意

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郭刚对此认为:此事件中捐助的善款属于定点指向捐赠,公益组织仅是受托人,不具有所有权,故不能直接由其分配操作。如果在捐助救助过程中发生了受捐对象死亡等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善款应退给捐赠人。但如果捐赠人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交给老师家人或用于治疗同类的病人。

四川理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先庆认为,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此种情况做出明确规定,但从捐款的目的来看,这笔善款是为了给老师治病。如果老师病重去世,就应该退还给募捐人。如果想把这笔善款发给受捐者的家属,也应该取得捐助人的同意。(记者 李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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