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的经济 什么是井田制度?
井田制
井田制度
井田制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开始实行于商朝,盛行于西周,瓦解于春秋,废除于战国。井田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周王,周王把土地分赐给诸侯臣下,但臣下只能世代享用,不得转让和自由买卖,还要交纳一定的贡赋。从生产方式上,奴隶主贵族强迫奴隶集体耕种,剥夺奴隶的劳动成果。井田制瓦解的根本原因是生产力的发展,井田制这种生产方式不能郑州癫痫病怎么治疗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出现了私田。春秋后期,鲁国实行初税亩,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随之而来的是新的剥削方式的出现。封建地主对农民的剥削方式的出现,导致了井田制的崩溃。
经济
晚周时期工商业无疑有了相当的发展,虽然象其他许多情况那样,无法精确地估量所发生的情况。一个重要的标志是在不同的*出现了不同的、有固定价值的金属货币,在公元前5和4世纪更是如此。[105中际医院介绍]这类钱币显然便于商业交易,虽然某些象谷物和布那样的商品,特别在大宗交易中继续用作交换媒介。商业的发展当然有助于城市的成长,并且还出现了工业按陕西哪家医院治疗癫痫病地点进行专业化的趋势。《史记》和其他史籍还记载了几个著名的商人,首先是孔子的弟子子贡,直至秦统一全国之前不久的丞相吕不韦。大商人不经营主要商品,它们量大,容易坏,只有在短缺时才有利可图;他们宁愿集中经营奢北京治癫痫病的技术侈品或者通山泽之利。政府并不像集散主要商品那样直接关心这些商品。